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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收取2017学年学费的通知

2017年07月07日 10:14  点击:[]

财务处关于收取2017学年学费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为了您能安全便捷地缴费,2017年我们对全校学生的收费工作只采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您只需把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学校收费科备案的建行卡中,您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将自动交缴到学校的账户上,您的缴费手续办理完毕。

    1、请同学们务必在20178 19之前将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入您的建行卡中,为保证银行代扣款成功,请在应缴总额基础上多存20元。

2、财务处根据缴费标准委托银行办理代扣款手续,扣款成功的同学直接到所属院系领取缴费收据。

3、学校收费科备案的建行卡如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包头本地建行补办新卡,再登录到校园网财务处更新您的卡号,否则无法正常扣款。(包头师范学院→财务处→财务综合信息查询→账号、密码均为学号,登录查询或更改卡号)

4、如果不能按时缴费,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不能注册,会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选课 。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包头师范学院财务处收费科

                  20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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