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新闻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绽放在心里的“美丽之兰”——大学生心理健康专题四

2016年10月23日 18:00  点击:[]

绽放在心里的“美丽之兰”——大学生心理健康专题四

 

每年的5月25日确定为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口号为“我爱我——走出心灵的孤岛”。“5、25”是“我爱我”的谐音,是2000年5月由北京师范大学发起,北京十多所高校响应,目的在于呼吁学生关注自己心理健康的一次活动。此后,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办公室向全国大中学生发出倡议,确定每年的“5月25日”为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5月25日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5·25”的谐音即为“我爱我”,提醒大学生“珍惜生命,关爱自己”。核心内容是:关爱自我,了解自我,接纳自己,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提高自身心理素质,进而爱别人,爱社会。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概念很模糊,甚至有误解,不到了药物治疗的程度,就不承认自己存在心理障碍。例如:大学新生的心理问题是适应性和与人沟通的问题,二、三年级学生则以情感人际关系和自我成长等问题为主,而毕业生主要是就业压力等问题。所以引导他们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提高自我调适能力更有意义。“世界心理健康日”是由世界精神病学协会在1992年发起的,定在每年的10月10日。2000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倡议,随后十多所高校响应,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确定5月25日为“北京大学生心理健康日”。“5.25”是“我爱我的谐音,对此,发起人的解释是: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他人。2004年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共同决定将5月25日定为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节。把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日子定在5月25日,是用心挑选的。首先,5月4日是五四青年节,长久以来,5月本身就被人们赋予了和年轻人一样的活力和激情。作为新一代的年轻人,首选的活动当然是5月。其次,鉴于现在的大学生缺乏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由此导致缺乏对自己心理问题的认识,所以,“心理健康日”活动就是要提倡大学生爱自己,珍爱自己的生命,把握自己的机会,为自己创造更好的成才之路,并由珍爱自己发展到关爱他人,关爱社会。2000年首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围绕主题,提出了自己的口号:“我爱我,给心理一片晴空!”2001年第二届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改善人际沟通能力,口号是:“我爱我,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空间。” 2002年的第三届活动主题围绕“自我”方面展开,口号是:“我爱我,了解我自己。”2003年的第四届活动针对“非典”,以危机干预为主题,口号是:“我爱我,危机、理性、成长。”2004年的活动主题为大学生的社会化、和人际关系问题,口号是:“我爱我,走出心灵孤岛。”这一年的5.25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团中央和教育部将这一天定为“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节。2005年第六届525心理健康节围大学生生涯规划的问题,主题是:“我爱我,放飞理想、规划人生。”2006年的主题是:“我爱我,快乐自在我心,健康、自信的心理。”让我们尽情体验快乐的感觉。2007年的主题是“人际交往与师生互助”,口号为:我爱我,用心交往,构建和谐。2008年的主题是:“和谐心灵 绿色奥运。”2009年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主题是:“直面压力,放飞理想。”2010年的主题是:“和谐心灵,健康成才 。”2011年的主题是:“共建幸福校园,共享快乐生活。”2012年的主题是:“寻找我·拥抱我。”2013年的主题是:“中国梦·校园情·快乐心。”

教育部在2003年曾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教育工作实施纲要》,并召开主题为“心系校园,呵护心灵,全面发展,共同成长”的研讨会,明确要求各高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构完善的心理教育体系。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意见》明确了当前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素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式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学校对大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分析和研究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不断地加强心理品质修养和锻炼,为成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标准。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

  1.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应成立专门工作
领导小组指定主管校领导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问题。

  2.高校应有健全的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学校应有机构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院(系)应安排专兼职教师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班委会、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或实施办法。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4.高校应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5.高校应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高校应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每校配备专职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同时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配备兼职教师。

  6.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特别是直接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教师,应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应纳入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序列,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研究机构的学校,也可纳入相应专业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应计算相应工作量。

  7.高校应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
经费预算。应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适时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应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8.高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每年应为他们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应对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常识培训。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9.高校应充分发挥
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建立或完善相应的课程体系。学校应开设必修课或必选课,给予相应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10.高校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应有专门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内容设计应注重
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应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

  11.高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2.高校应通过广播、电视、校刊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应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网页),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

  13.高校应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应重视发挥班集体建设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4.高校应根据行业要求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可在院(系)及学生宿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开放的时间应能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15.高校应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应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应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

  16.高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应经常开展团体辅导活动,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研究制订相应的团体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健康发展。应向全校学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咨询信箱、咨询电话和网址。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网上咨询预约和网络咨询服务。

  六、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7.高校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学校要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应加强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

  18.高校应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应积极在院(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校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聘请精神专科职业医师到校医院坐诊。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19.高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应重视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建设

  20.高校应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需要。

  21.高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的建设应符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能够满足学生接受教育和咨询的需求。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地包括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等。

  22.高校应为心理健康教育和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0月23日

 

 

版权所有:包头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