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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09月16日 00:00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民族关系,根据包师党发【201149号文件的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长:史继敏  

副组长:刘剑英 任艳 潘若芸

 员:朱凤英 刘建芳 董海燕 冯平 崔晓耘 马艳玲(学生)

二、活动主题

加强民族团结 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紧密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人员结构实际,将民族团结活动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任务中,强化民族师生的职业意识和成才意识,尊重民族文化和风俗,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学院网站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渗透民族团结思想,拓展民族理论课的二三课堂活动。

3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和主题班会开展少数民族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4召开少数民族师生座谈会,加强沟通、改进工作,创建和谐院系。

5、认真分析预科生学习、成长、成才的培养过程,适时进行相关教育管理环节的调整。

6、组织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联谊活动,积极为民族学生展示自身才能、宣传本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条件。

7、重视少数民族教师的选拔培养,并为少数民族学生参与社会工作搭建平台。

切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参与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改进和总结经验,进而实现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和民族团结的和谐稳定。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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