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民族关系,根据包师党发【2011】49号文件的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继敏
副组长:刘剑英 任艳 潘若芸
成 员:朱凤英 刘建芳 董海燕 冯平 崔晓耘 马艳玲(学生)
二、活动主题
加强民族团结 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紧密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人员结构实际,将民族团结活动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任务中,强化民族师生的职业意识和成才意识,尊重民族文化和风俗,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学院网站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渗透民族团结思想,拓展民族理论课的二三课堂活动。
3、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和主题班会开展少数民族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4、召开少数民族师生座谈会,加强沟通、改进工作,创建和谐院系。
5、认真分析预科生学习、成长、成才的培养过程,适时进行相关教育管理环节的调整。
6、组织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联谊活动,积极为民族学生展示自身才能、宣传本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条件。
7、重视少数民族教师的选拔培养,并为少数民族学生参与社会工作搭建平台。
切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参与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改进和总结经验,进而实现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和民族团结的和谐稳定。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1.9.15